网警出击:严惩网络造谣,守护清朗空间

发布于:2025-08-13 阅读:0
近期,多起网络造谣事件引发关注。云南玉溪朱某某、山东枣庄张某某等人为吸粉引流、博眼球,发布“命案”“枪战”等不实视频。警方迅速核查,依法对造谣者处罚。网警提醒网民文明上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在网络信息飞速传播的当下,网络谣言也时有出现。近日,多地网警依法查处了多起网络造谣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网络造谣

先看云南玉溪的案例。当地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视频。视频里一名男子面部朝下躺在草地上,发布者还配文称:“澄江某小区发现一个大叔在草坪上,没有生命气息了,经鉴定是他杀”。然而,经属地公安机关核查确认,事发时段辖区内并未发生相关警情。随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该视频发布者朱某某进行调查。

经查实,视频中所谓 “没有生命气息且被他人杀害” 的男子正是朱某某本人。他为了吸粉引流、博取网络关注,故意摆拍上述不实视频并发布至网络平台。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朱某某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山东枣庄网民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枪战一死一伤”,这一虚假信息造成大量网民关注,还引发了当地居民恐慌。

网警查处

经调查,视频内容实际为警察出警调处纠纷,现场也并未看到有人持有枪支及人员伤亡。张某某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给予行政拘留。

其实,类似的网络造谣事件并非个例。此前,邵东也曾发生过类似情况。有男子在社交软件群及朋友圈散布一段视频,并配有语音,称某酒吧发生枪战,死了3个人。而实际上,视频内容是邵东警方开展治安大清查、安全大检查统一行动的情景。一些人通过转发、分享的方式传播该谣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邵东警方快速行动,查获了传谣者赵某,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安秩序的,处5日以上 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信谣不传谣

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低俗信息,遇到涉及网络谣言的不良信息,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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