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起诉新娘“不让碰”,法院判女方返还18万彩礼

发布于:2025-08-11 阅读:0
近日,河北一对青年男女办婚礼同居近1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新娘“不让碰”。法院审理后,考虑到关键情形,判决女方返还18万元彩礼。此判决引发社会广泛讨论,也为类似婚约财产纠纷提供了参考。

2025年8月10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引发关注。新郎贺某2000年出生,新娘郭某2002年出生。两人经人介绍于2021年5月订婚,2024年3月按农村习俗办婚礼,但未登记。

新郎起诉

婚后,两人同居11个月未发生性关系。贺某称,郭某常以各种理由外出,回家也分床睡,自己要求性生活遭拒。2025年2月,两人分居。5月,贺某起诉要求女方返还财物25.5万元。

法院查明,男方给女方彩礼20.4万元,女方家返还2600元。男方还为女方买“三金”花21400元,买电脑、手机花1.5万元。女方陪嫁有空调、洗衣机等。

彩礼返还

法院认为,我国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婚约财产纠纷,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本案中,双方无夫妻之实是关键,女方应承担较多返还义务。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女方嫁妆可带回。

该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有网友支持,认为婚姻需感情基础,无实质关系的“婚姻”不应成获取财物工具;也有网友觉得女方有拒绝权利,但因此致婚姻破裂,应担彩礼返还责任。

法律专家指出,彩礼返还核心是“是否以婚姻为目的”。本案中,男方彩礼远超当地平均,反映出彩礼沦为“婚姻定价”的畸形现实。我国法律虽未将“拒绝性行为”定义违法,但构成精神虐待或骗婚,可能影响财产分割。

婚姻纠纷

这起案件也揭示了结婚登记的重要性。是否登记直接影响夫妻权利义务认定。如福建一案例,男子花138万元彩礼闪婚,妻子拒绝同房,男方起诉离婚返还彩礼,因已登记,法院不准离婚。

在农村,高价彩礼是缔结婚姻重要环节,婚姻破裂时,彩礼返还成争议焦点。本案判决为彩礼返还比例提供了参考,体现了“无夫妻之实”在判决中的重要性。

总之,这起案件提醒人们,结婚要谨慎,感情基础很重要。遇到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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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郎起诉 新娘不让碰 彩礼返还 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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