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6名学生参观矿厂溺亡,涉事企业或担刑责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0
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1名老师受伤。涉事矿厂已停产,中金黄金致歉且股价大跌。律师称企业或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学校若未尽义务也需担责。

2025年7月23日10时20分许,一则噩耗传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时,遭遇了不幸。因格栅板脱落,他们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东北大学学生溺亡

事发后,属地党委政府、东北大学、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迅速行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7月24日,中金黄金发布情况说明公告,表达了对遇难者的沉痛哀悼和对伤者及家属的诚挚慰问,并对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然而,公告未能阻挡其股价下跌,早盘低开,盘中一度跌幅超8%,午间收盘仍跌4.97%。

目前,涉事矿厂已停产,相关领导仍在现场处理后续事宜。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格栅板脱落”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有矿物工程从业者介绍,浮选槽中的矿浆含有化学药剂和重金属离子,具有腐蚀性,人掉进去很难生还。

乌努格吐山铜钼矿

从过往情况看,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2024年虽宣称“零事故”,但三年前员工拍摄的照片已显示格栅板翘起、焊点脱落,2023年还曾因“格栅板承载力不足”被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整改。此次事故,足见企业在设备维护上严重失职。而且,企业在风险防控方面近乎失守,仅对学生进行15分钟口头安全告知,未提供防护装备或开展安全培训。

律师认为,若涉事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比如明知格栅板存在安全隐患却未整改,极有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东北大学作为组织方,也负有一定责任。学校有义务对参观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告知学生。若未对学生进行相应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学校需承担相应责任。

安全管理

这起悲剧为企业和学校敲响了警钟。企业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做好风险防控;学校在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要充分评估风险,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希望各方能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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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北大学学生溺亡 乌努格吐山铜钼矿 重大责任事故罪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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