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杜宾犬没拴绳引口角,狗主反呛引关注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0
7月18日,江苏丹阳某小区内,两只未拴绳杜宾犬引发路人与狗主口角。杜宾多地禁养,此行为或违规。警方正处理,事件暴露养犬管理短板,引发公众对文明养犬的讨论。

近日,江苏丹阳某小区内发生的一起因杜宾犬未拴绳引发的冲突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7月18日,两名养狗人养的两只杜宾犬出现在地下车库时,未能拴上牵引绳。这一行为引起了路过的他人不满,一名男子见到后声称要“打死狗”,随后养狗人反呛路人:“咬你了吗?咬你了吗?”

杜宾犬

事发时,该男子旁边还有一位女士怀抱幼童。两只未拴绳的杜宾犬在周边奔跑,着实让人感到害怕。据了解,事发当日路过男子便报警,民警也在当天出警,但是并未找到两名养狗人。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追踪此事,需要通过小区监控一户一户排查,事情正在处理中。

值得注意的是,杜宾在我国多地属禁养烈犬。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烈性犬和大型犬限养区范围以及确定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丹阳市烈性犬、大型犬限养区为南至122省道,西至241省道,北至北二环路、沿迎宾路、开发大道,向东至齐梁路内,以及区域外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小区,杜宾属于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

文明养犬

从法律角度来看,禁养的烈性犬伤人,犬主需负全责。《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有证据能够证明宠物咬人是由于被咬伤者的过错或故意造成的,则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免于承担责任或相应减轻责任。但如果涉事犬只是烈性犬,即使被咬伤者存在一定过错,也不一定能够免除烈性犬饲养者的侵权责任。

此次事件也暴露出当前宠物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部分养犬人规则意识薄弱,将“爱宠自由”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忽视“拴绳”是平衡人宠权益的基本底线。物业在管理上也存在缺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有很多业主养狗,有牵绳的,也有不少不牵绳,一般发现此情况会提醒业主,但仅“口头提醒”却无实质约束。

狗主反呛

路人扬言“打死狗”虽属过激,但根源是长期遭遇违规养犬的无力感;而狗主以挑衅回应恐惧,彻底关闭了理性沟通的空间,将矛盾推向了暴力边缘。要化解犬患纠纷,需要在规则与温情间寻找平衡支点。法律之绳必须系紧,对违规养犬者施以重罚,法规也需与时俱进,使管理更精准有力。同时,硬件设施的短板亟待补齐,城市规划需为“犬权”留出空间。此外,城市还需要一颗懂得体察与沟通的温暖心脏,通过社区协商、知识普及等方式,促进养犬者与非养犬者之间的理解与沟通。

希望通过这起事件,能让更多的养犬人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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